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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门峡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信息发布者:李永安
    2017-07-17 12:36:22   转载

    07-17 12:03   来源: 大河客户端   浏览: 2   回复: 0   点赞: 0

    今年以来,三门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七届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紧盯扶贫领域及基层侵害群众利益腐败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7月17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从三门峡市纪委获悉,当天市纪委通报了7起典型问题。


    1、卢氏县官道口镇耿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张敬学等人违规确定危房改造户名单问题。


    官道口镇耿家庄村在确定危房改造户名单过程中,党支部书记张敬学、村委会主任牛竹理、支部委员刘改劳违反工作纪律,未召开村组干部和群众代表会进行评议和公示,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人员确定为危房改造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张敬学、刘改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牛竹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灵宝市五亩乡孙家岭村党支部书记张彦朋等人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违纪问题。


    2016年5月,张彦朋在该村精准再识贫工作中,违反上级关于扶贫开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复核工作规定,违规将自己家庭和村监委委员张某东家庭申报为贫困户。五亩乡政府项目办副主任、孙家岭村包村干部席丰革,孙家岭村第一书记孟向峰未严格把关,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村组干部家庭未及时退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张彦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席丰革、孟向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陕州区大营镇城村党总支原书记卫同康等人违规确定低保户名单问题。


    大营镇城村在申报低保户时,既未入户调查,也未经张榜公示和村民代表会议研究,将不符合低保政策的13人确定为低保户。时任党总支书记卫同康、党总支委员孙正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总支委员刘旭棉,党总支委员、监委会委员孙新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大营镇民政所所长代玉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湖滨区会兴街道槐树洼村党总支部书记张洪及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亚南违规报销车辆保险费、维修费,暂扣危房改造资金等问题。


    2015年至2016年,张洪、张亚南在槐树洼村集体账户违规报销个人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共计10543.22元,其中张洪违规报销5683.22元,张亚南违规报销4680元。2013年至2015年槐树洼村共计暂扣17户村民的危房改造资金57050元,直到2016年4月才将暂扣资金退还村民。张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亚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两人违纪所得被收缴。


    5、产业集聚区禹王路街道偏沟村党支部原委员南随停在办理民政大病救助时,欺上瞒下、优亲厚友的问题。


    2015年初,南随停到禹王路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将偏沟村一组村民郭某某的大病救助5000元支付存折领走,却没有交给郭某某及其家人,而是交给自己表妹夫的母亲张某某。南随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某某被责令退回非法所得。


    6、渑池县南村乡西山底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年平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救灾倒房重建补助款问题。


    张年平在协助南村乡政府实施倒房重建工作中,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用签订假房屋买卖合同的方式,套取救灾倒房重建补助款共计88000元。张年平被开除党籍,违纪所得被收缴,其违法问题被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他参与人员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所得被收缴或追缴。


    7、义马市东区办事处石佛社区党支部委员、监委会主任尤福星违规套取农网改造资金的问题。


    尤福星在负责石佛社区农网改造项目过程中,通过施工方义马市某公司,虚增赔偿土地及树木数量,套取农网改造资金12000元据为己有。尤福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或追缴。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卫锋因监管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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